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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4. 名称和枚举值

4. 名称和枚举值

注意:“名称”指的是元素、属性和枚举值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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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名称必须(MUST)使用小驼峰命名法(lowerCamelCase)。即以小写字母开头,之后每个新单词的首字母大写。[理由: 采用统一的风格可以提供一致性,这在引用名称时很有帮助,因为大小写规则是已知的,无需记忆。  它与 Java 风格一致,其他语言可以通过自动名称转换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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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名称必须(MUST)只包含 ASCII 字母和数字。  [理由: 便于输入且避免编码兼容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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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名称不应该(SHOULD NOT)超过 25 个字符。应该(SHOULD)通过设计简洁而有信息量的名称来避免更长的名称。  如果名称只能通过变得晦涩才能保持在此限制内,则应该(SHOULD)忽略此限制。  [*理由:*更长的名称使用起来不方便且需要额外的带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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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已发布的标准缩写,如果足够广为人知,可以(MAY)用于构造名称。禁止(MUST NOT)使用临时缩写。  首字母缩略词在驼峰命名时必须(MUST)被视为单词:informationUri,而不是 informationURI。[理由:  一个对某个社区来说众所周知的缩写对于需要使用相同文档格式的其他人来说往往难以理解(而他们确实理解全称);将首字母缩略词视为单词可以更容易地看出单词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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